为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法治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假期到来之际,让学生过上一个健康、愉快、平安且有意义的假期,中山市永宁中学开展暑假系列法治安全教育活动。
7月1日下午,永宁中学特邀学校法治副校长、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邓艳检察官为初三毕业生开展主题为“守护青春,远离犯罪”的法治讲座。邓检察官以学生为主体,以青少年如何学会自我保护为主线,主要从“犯罪离你有多远”“如何远离犯罪,避免走偏”“如何加强自我保护,防范犯罪伤害”等三个方面展开,让学生了解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犯罪行为和如何加强自我保护。让初三毕业生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关爱、社会的温暖,提高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有利于他们自觉摒弃不良习惯,远离犯罪。
7月3日下午,永宁中学组织初一、初二年级全体学生观看全国中小学预防溺水专题教育、交通安全、家居安全专题教育视频。通过观看安全视频学习,传授了防溺水、交通安全、家居安全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增加了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为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注入强心针。
7月5日上午,永宁中学举行“遵纪守法,安全度假”为主题的法治安全教育暨散学礼活动。首先组织全体师生观看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中山市第一、二市区检察院主办,由洪敏桦检察官主讲的《守护花季青春,身体不容侵犯》《提高网络素养,护“未”网络安全》讲座,警示和提醒学生们性侵害犯罪的风险点,如何正确预防遭受性侵害,如何提高自身网络素养、维护网络安全等,在避免自己成为网络安全受害者、人身安全与财产遭到侵害的同时,亦不要成为网络犯罪的黑手。接着,观看由徐华玲检察官主讲的《守护花开——浅谈〈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朱洪源检察官主讲的《预防犯罪,护己护人》讲座视频。徐检察官结合案例分享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法律常识,朱检察官针对未成年人应当要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应当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罪名,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行为等问题作出解答,师生们受益良多。
同时,还邀请学校心理健康老师就学生假期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辅导,作了《保持热爱,奔赴山海 》为主题的生命教育讲座。郭老师送给学生们三件礼物,分别是“一面镜子”“一把尺子”“一个闹钟”,建议学生们在家长的帮助下尽早制定暑假计划,去提升知识储备、精进才艺、积极锻炼身体等,以饱满的精神度过整个假期,迎接新学年的到来。
最后,德育处戴放良主任代表学校向学生们提出十二方面的假期纪律要求,并警示学生们:“放假了,可放松,但不可放纵!”要注意安全,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多做对学校、对社会、国家有益的事情,自觉维护自身形象等。学校也发出《致家长、同学们的公开信》《致家长关于交通安全的一封信》和《致学生关于交通安全的一封信》,布置了暑假德育实践性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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