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0日至7月17日,市委对村巡察第二组对坦洲镇坦洲村社区、合胜社区、安阜社区、同胜社区、联一村、群联村、裕洲村、新前进村、金斗社区等9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坦洲镇党委及9个村级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抓整改。市委对村巡察第二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要求班子成员和责任单位、责任村(社区)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我镇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镇党委迅速成立坦洲镇党委落实十四届市委第四轮村级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具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抽调3名专职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切实强化巡察问题整改的组织保障。同时,结合2020年9月我镇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及时调整更新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和整改办成员,进一步夯实巡察整改的攻坚力量。
(二)问题导向,细化责任抓整改。召开镇领导班子联席会议,逐条研究具体问题,初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并明确责任部门,保障整改工作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镇党委及镇整改办在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沟通的基础上,充分征求镇属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意见,研究制定了《中共中山市坦洲镇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村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要求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细化各自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以上率下,加强督导抓整改。根据各项整改落实任务的性质和难易程度,实行分类施治、限期整改,对复杂疑难问题,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导、推进落实,责任部门与上级部门沟通,掌握整改标准,分析研判整改风险,对重点症结进行排查梳理,切实将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工作抓细抓实。在镇党委的领导带动下,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积极推进整改,坚持从解决具体问题着手,从解决普遍性问题着眼,形成了整改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的工作态势。
(四)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镇党委深刻反思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努力把问题整改与长效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修订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型建设项目;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制度;创新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模式,先行成立坦南社区、合安社区党总支部,边整改边梳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力求标本兼治。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9个村(社区)党组织学习形式较单一”的问题
一是丰富学习形式与载体。采取个人自学、集中教育、网络培训等形式,结合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结对帮学等方式,增强学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党员参与率。发动党员群众55200多人加入“学习强国”平台,推进3180名党员、574名党务工作者、23名平台管理员在“广东党建云”平台100%激活。结合主题实践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村(社区)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村(社区)共开展42次主题党日活动。
二是落实头雁工程。2020年7月至12月,每月举办不少于1次“书记学堂”,并依托党校培训先后开展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3次。督促村(社区)干部定期撰写学习心得,每季度到村(社区)检查学习记录,并将学习培训情况纳入“两委”干部实绩考核。
三是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选拔培养一批政治思想过硬、品格素质良好、业务能力较强的年轻党员干部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固党建薄弱环节,夯实党建根基。14个村(社区)都配备专门党建指导员,并通过考试选拔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14名,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推进党员学习质量提升。
四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2020年6月至12月,已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3次,通过集中培训、分级轮训等方式切实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严明组织纪律,明确会议记录要求,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2020年9月中旬详细检查各村(社区)党组织会议记录本等材料,并针对组织生活记录不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深入等问题进行指导,提高村(社区)会议记录质量。督促各村(社区)建立“三会一课”记录台账,确保及时掌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谈话提醒,一经发现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将按照党章党规予以处理。
2.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2)关于“落实应对疫情稳企安商二十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落实稳企安商部署。出台《中山市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工作实施方案》《坦洲镇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惠企政策文件,通过精准制定政策、细化措施,打好惠企政策“组合拳”,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协助3家企业申报并获得技术改造新增防疫物资生产产能扶持资金347.72万元。2020年11月,发布《关于征集坦洲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新增防疫物资生产产能项目的通知》,收集3家口罩生产企业项目资料,并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后将镇配套资金纳入2021年坦洲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预算。协助9家企业成功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第一批)资金(特别抗疫国债)972.38万元。
二是组织召开工业企业座谈会。2020年9月22日,组织召开高清线材行业、电商企业座谈会,就企业经营状况及企业电商发展情况进行交流,向企业宣讲市镇惠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针对企业用工紧缺问题,协助企业发布招工信息,探讨促进企业扎根坦洲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产业集聚、激发跨越式发展新势能等做法。10月、11月,组织召开工业企业“小升规”座谈会,大力宣传规上惠企政策,助力企业做大做强。12月,邀请19位企业家代表召开工业企业座谈会,了解2020年以来坦洲镇工业企业经营状况,倾听企业家的心声,解决企业在疫情状态下进一步发展壮大遇到的新问题,促进政企交流。
三是组织企业、村(社区)召开座谈会。2020年8月27日,组织14个村(社区)召开工作会议,要求村(社区)详细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行业现状以及发展存在困难、问题,督促村(社区)落实国家、省、市“六稳”“六保”政策及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二十条,积极响应《关于适当减免租金共同抗击疫情的倡议书》,支持落实防疫责任的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
3.关于“落实‘三大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3)关于“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一是配合市级部门统筹实施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建设内容含截污工程(包括截污管网工程和分散式一体化处理工程)、河道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生态修复综合模块化治理工程等,截至2021年3月1日已确定我镇首批8条优先实施的示范河涌。为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我镇成立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作专班,积极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黑臭(未达标)水体治理工程。
二是持续强化河面保洁工作力度。对包括公洲新涌、东灌河、安阜涌、十围涌、同胜涌、涌头涌等河涌在内的全镇40条河涌开展常态化清漂,2020年共开展河涌清理行动359次,累计清理河面漂浮物及水浮莲约683吨(含水量);不定期组织全镇性清漂专项行动,如2020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期间在全镇河道开展为期20天的“清漂”专项行动,进一步确保河面长期清洁干净。目前,全镇河涌水面水浮莲生长速度已得到有效控制,达到了阶段性治理的目标。
三是加快推进东灌河流域及周边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11项东灌河及周边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截至2021年4月底完成污水管网建设长度约14.4公里,安装配套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7套(日处理能力合计3800吨),进一步扩大东灌河及周边流域生活污水收集范围,切实减少污染源直排入河现象。
四是加大前山河流域工业企业排查力度。2020年,开展专项行动共检查前山河流域工业企业197家;联合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前山河流域跨界交叉执法检查行动5次,共检查辖区内企业11家。加强前山河及东灌河流域断面水质监测,2020年开展水质监测314次,为科学治污提供参考。
五是加强河涌疏浚清淤、涉河违建监管整治工作。2020年,清拆涉河违建348宗,合计7534平方米;已完成东灌河、六村涌、七村涌、同胜涌、公洲新涌、十四村涌、十四村新开河、十围涌等河涌的清淤疏浚工作,共计长度约20.56公里。同时,在对重点河涌清淤基础上,积极推进中小河流域综合整治坦洲镇项目,对隆盛涌、东梪涌、蜘洲涌等6条前山河流域支流进行疏浚清淤。
(4)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一是即知即改。安排工作人员对同胜社区塔沙围进行全面卫生死角摸排,重点清理坦洲村社区、新前进村部分路段垃圾。安排环卫人员每天早晚2次清运中转站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避免二次污染。巡察反馈的同胜社区、坦洲村社区、新前进村垃圾堆积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是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三清三拆三整治”为重点,督促跟踪村(社区)落实问题整改。2020年6月17日已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村(社区),并要求各村(社区)进行整改。同时,每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比学赶超测评工作,在工作群发出“重点工作提示”,要求各村(社区)加强自查整改,并在工作群将整改情况进行动态汇报。截至2020年11月17日,巡察反馈的“三清三拆三整治”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2020年4月至12月开展坦洲镇农村人居环境月度测评,将每月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村(社区),要求村(社区)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并在下一个月的测评中通过“回头看”的方式随机抽查村(社区)上月的整改情况,跟踪督导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坦洲镇对市每月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测评中发现问题的平均整改率达99.95%。
四是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力度。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印制《坦洲镇村民防疫居家倡议书》6500份,在各村(社区)疫情防控服务点派发给过往车辆人员。2020年11月13日在坦洲市民广场开展乡村振兴摆摊宣传活动,提供《广东省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三拆”指导手册》供居民阅览,并派发宣传单张约300份。
(5)关于“落实‘两违’整治工作进度缓慢”的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镇党委、镇政府坚持“控增量、消存量”“先易后难、分类处理、确保安全”的原则,调配好各方力量形成整治“两违”的高压态势,完善组织领导,扩大建筑工地的巡查覆盖面和巡查率,提高“两违”问题的发现和整治效率,较好地遏制“两违”蔓延势头,减少矛盾和纠纷。2020年7月至12月,共出动820人次对全镇违建进行排查,并按分类汇总形成管理台账。
二是坚决严防死守,严控增量。完善坦洲镇“两违”整治长效机制,明确各单位职责,强化村(社区)在违法建筑萌芽阶段的监查作用,筑好“两违”整治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对新增的违建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宗上报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采取分批查处逐步整治的措施。实行违法建设网格化管理,建立精细监管网络,严控违法建筑形成。自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26日,共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90次,已拆除违法建设872处,面积4万平方米,制止施工506栋次。
三是坚持分类处理,消减存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及自行拆除劝导工作,共开展劝导工作或法律宣讲200余次。对拒不自觉拆除的,在“两违”建筑依法被拆除前,“两违”办灵活运用张贴温馨提示、喷涂警示字样、悬挂警示横幅、播放“两违”警示宣传片、制止施工等措施。对存在非法买卖小产权房、非法买卖土地等行为的,积极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是加快推行“三旧”改造。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和重大项目的统筹作用,结合“三旧”改造,推进集中连片整治违法建筑。目前,以七村综合改造片区策划项目为试点,完善城镇配套,提升城镇形象。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6)关于“个别村级党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统一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培训。2020年7月至11月依托市委党校培训计划,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下属党支部书记及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兼职副书记参加“书记学堂”6期,提高其发展经济、对政策法规理解的能力,从而提升党组织决策水平。
二是深化组织覆盖。积极发展和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入党,储备培养村(居)民小组长后备人选,在2021年换届选举时,鼓励和指导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参选村(居)民小组长,并强化选举工作宣传。2021年2月份完成村(居)民小组长换届选举后,全镇各村(居)民小组长党员占比超60%、各村(居)民代表党员占比超50%。
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下发《关于统一开展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严格落实文件规定的谈心谈话制度,推动谈心谈话活动常态化、规范化,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积极作用。
(7)关于“党组织领导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所欠缺”的问题
一是选优配强领头雁。2020年12月20日各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每个村(社区)的“两委”干部队伍均配备1名90后优秀“双本”(本地人、本科生)“两委”干部,提升发展集体经济活力。
二是强化“两委”干部培训。依托市委党校培训计划,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下属党支部书记及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兼职副书记参加“书记学堂”6期,对“抢抓‘双区’建设机遇,推动中山再腾飞”“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与社会经济影响”等专题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各级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和干事创业精神。
三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农村“两委”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方案,通过量化实绩考核提高农村“两委”干部工作效率,发挥考核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管理。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从村级延伸到组级有所弱化”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的思想认识。建立村(居)民小组长名册库,实行动态更新,强化日常监督职能。加大力度发展村(居)民小组长入党,截至2020年底,已发展6名小组长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员发展对象。
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制定印发《坦洲镇2020村(居)民小组长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方案》,围绕农村干部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土地征收有关政策等内容,提高小组长法治意识,激发其参与农村治理的热情和活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2020年12月已对全部村(社区)小组长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
三是加强指导,夯实基层党建。先后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坦洲镇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调研小组及坦洲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并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指导组、宣传组和维稳组等4个工作组,抽调有关部门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镇党委书记带队前往换届班子变动较大、情况较为复杂的村(社区)进行调研指导,并与14个村(社区)的书记一一谈话。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坦洲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全面筑牢基层党建基础。
四是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成立党支部。截至2020年12月,我镇村(居)民小组党支部设立工作已全面覆盖14个村(社区),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等方式,共设立村(居)民小组党支部202个。2021年2月份完成村(居)民小组长换届选举后,全镇各村(居)民小组长党员占比超60%、各村(居)民代表党员占比超50%。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9)关于“党组织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2020年9月18日,成立14人督导检查小组,结合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文件要求,对全镇各村(社区)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已现场责令整改。截至12月31日,各村(社区)已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培训。组织各村(社区)书记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书记学堂”6期,对“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抢抓‘双区’建设机遇,推动中山再腾飞”“突发事件危机处理”“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与社会经济影响”等专题进行学习,切实提高村(社区)书记综合素质。2020年10月22日,组织各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参加“广东党建云”平台试点工作会议,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提高农村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三是选派党建指导员。通过个人自荐和党组织推荐方式选拔61名符合条件的党建指导员,对党建指导员开展了2期业务培训,提升党建指导员基层党建指导能力。通过考试选拔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14名,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推进党员学习质量提升。
(10)关于“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弱化虚化”的问题
加快推进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实体化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完成坦南社区、合安社区、新合村等3个党群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改造面积共2510平方米,场所内均设立“一厅五室”,并设置舞蹈室、健身室、阅览室等。目前,功能室已正常投入使用,开展了“430学堂”、烘焙课等多项活动。其余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外立面改造全面完工,内部设计改造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
(11)关于“组织生活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引导深化思想认识。2020年10月16日、10月19日,镇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主任就责任村(社区)自我批评意见雷同问题分别与其书记开展深入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责任村(社区)书记均表示以后将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二是建立党建指导员队伍。2020年9月18日到各村(社区)开展组织生活会专题业务指导。同时,选派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业务骨干担任村(社区)党建指导员,强化针对性指导。
三是强化工作督导。2020年9月中旬开展《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效果督导检查,详细检查了各村(社区)党组织会议记录本等材料,核查“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会议内容记录质量等,并针对问题进行指导,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1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党章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使其认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二是把好民主评议党员“会前指导关”,提前印发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让基层党组织摸清要求、弄懂程序、解开疑虑,筑牢开展民主评议的思想基础,规范开展民主评议。
三是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抽查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记录材料。2020年9月中旬开展《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效果督导检查,详细检查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记录材料,对检查出存在党员个人自评缺失,党员互评应付了事等不规范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并开展针对性指导,确保民主评议党员程序规范。
3.关于“基层党员管理不到位、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3)关于“党员干部示范作用较弱,村级党组织廉政教育不扎实,对违纪违法案例未能及时开展相关警示教育”的问题
一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2020年8月,召开坦洲镇2020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会议暨全镇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珠纵一支队队部活动旧址(坦洲镇金花山),征集党风廉政作品和开展相关线上评选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和良好的社会风气,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思想认识、政治站位,加强党规党纪教育。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2020年9月8日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公务员、村(社区)书记等300余人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利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专题教育,邀请市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到我镇作警示教育专题辅导,通过深刻剖析我镇近年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20年12月11日召开坦洲镇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镇属机关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两委”成员、换届工作骨干等参加会议,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作专题廉政教育讲话。
三是强化监督职能。下发《关于统一开展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督促各级党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严格落实文件规定的谈心谈话制度。定期检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纪委书记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情况,了解其思想动态、生活状态,加强“8小时以外”生活监督。分别开展了“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主题党日、“解放思想、砥砺奋进”主题党会、入户宣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活动。
四是开展督导检查。2020年9月9日至10日,按照联系村(社区)工作分工安排,镇纪检监察干部分别到村级党组织督导检查警示教育情况,并要求相关村级党组织形成工作机制,对党员违纪违法问题及时通报。截至11月4日,村级党组织已利用本级党组织党员违纪违法案例和依托有关学习资料开展警示教育会议14次,切实加强基层党员的管理和教育。9月17日至18日,镇纪检监察干部分别到9个被巡察村(社区)列席巡察工作组织生活会。
五是加强宣传学习。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向村(社区)发放《党章·党规·党纪——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导读》《忏悔与警示: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例剖析》等书籍共32本,进一步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共推送有关学习资料17份,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教育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2020年向党员干部发送节前廉政提醒短信共18次。
(14)关于“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跟踪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规范落实党员管理监督工作。2020年10月1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村(社区)制定党员管理监督台账,对党员信息进行全面录入,记录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情况,并上报台账。14个村(社区)已制定党员管理监督台账。
二是根据村(社区)上报的台账梳理出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名单,对照党章党规逐一分析情况并反馈处理意见,强化党员组织生活纪律。
三是已对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谈话,了解缺席原因并要求写检讨书,督促各村(社区)加强党员管理,对于经常在外工作的党员也要通过微信、电话等保持联系,要求其通过微信、学习强国平台“在线”过组织生活。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5)关于“群联村联合队中心农路经常水浸,个别村(社
区)民生项目资金未及时使用完毕”的问题
一是推进农路建设。2020年10月14日,现场查看群联村联合队中心农路情况。其后,我镇将群联村联合队中心农路工程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市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开展工作。2021年3月16日,联合队中心农路设计方案已修改完毕并得到专家组的同意,现按照工程进度逐渐推进施工建设。
二是督促资金使用。加强对14个村(社区)民政资金核查,安排专人督促其尽快依法依规使用滞留资金。截至2021年4月底,有关责任村(社区)滞留的民政资金均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2.关于“农村‘三资’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6)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督促村(社区)自查集体资产交易问题。2020年9月7日下发《关于对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及村集体工程自查的通知》,要求各村(社区)开展“三资”交易自查,暂未发现有违规交易情况。
二是实地排查。2020年11月3日,对责任村(社区)的集体资产交易情况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核实村(社区)开展“三资”交易自查情况、“三资”交易台账及租赁合同情况,检查发现个别村(社区)存在合同期满未立项交易、合同台账未及时归档,已当场责令其整改。
三是强化线上监督。通过中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交易管理网上平台系统预警模块,排查核实全镇集体资产合同期满未立项交易情况。同时,建立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
四是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坦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结合机构改革重新调整坦洲镇“三资”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明确集体资产交易合同必须写明不允许变相转租,一经发现资产交易竞得人转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无条件解除集体资产交易合同。
(17)关于“个别村(社区)超年限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问题
一是开展排查整治。2020年11月3日,对各村(社区)超年限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情况进行排查,并要求村(社区)对下属经济社不符合规范的合同进行排查,形成问题台账,完善规范签订合同的流程管理。同时,有关村(社区)邀请村民代表与承租方共同协商修改合同期限。
二是统一规范模板。修订完善土地租赁合同模板,下发通知到各村(社区)执行。2021年2月7日,有关村(社区)召开合同法培训会议,学习工作中有关合同的法律条文,对合同年限长问题进行整改。2021年3月31日,召集各村(社区)分管农业的“两委”干部开展设施农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指导文本培训。
(18)关于“个别村(社区)存在超收益分配”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即知即改。下发《关于开展十四届市委第四轮村级巡察反馈意见问题(财务方面)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村(社区)及下属村(居)民小组针对超收益分配问题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强化村账镇管的职能。
二是建章立制,强化监管。下发《坦洲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年度收益分配范围,确定合理的收益分配方式,规范财务核算、制定方案、表决公示、组织实施、档案存档的收益分配程序;加强收益分配的监督管理,强化责任部门的工作监管,对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款的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支和分配情况定期公布,村(居)务监委会对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核监督,对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公开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三是规范收益分配,严格备案管理。下发《财会监督提醒通知》,要求各村(社区)按照《关于落实坦洲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执行本年度收益分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已按《关于落实坦洲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对各村(社区)上报的2020年收益分配工作方案进行备案。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9)关于“存在坏账处理欠规范、‘白条’入账”的问题
一是下发通知要求村(社区)对坏账处理、“白条”入账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指导督促村(社区)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堵塞制度漏洞。
二是针对坏账处理未进行专项审计问题,有关村(社区)已成立坏账专项工作组,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体企业历史形成的投资亏损进行专项审计。
三是针对“白条”入账问题,2020年10月9日、10日、12日及2021年1月8日分别到村(社区)对村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及组织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村级财务处理。
4.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
(20)关于“裕洲村沙心北队约12亩农用地成垃圾填埋场”的问题
一是立即行动,清理现场。对现场进行断水断电处理,落实所属生产队与该承租户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没收押金,拆除场内机械及场所等措施。已于2020年6月17日、20日聘请专业环保公司到场清理垃圾约60吨,并转运至相关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理,对该场地全面进行高标准复耕复绿。
二是落实主体,强化监督。加强巡查,对过往泥头车进行跟踪,发现有偷倒淤泥、垃圾等问题立即查处,严厉打击。2020年7月至12月不定时派出人员对裕洲村内进行巡查和值守,出动约650人次,发现偷倒淤泥、垃圾车辆25余辆,并已跟踪处理。
三是联合整治。镇职能部门联合裕洲村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到该地段巡查,现场并未发现新增个案。
(21)关于“村集体企业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摸清问题底数。2020年10月26日下发《关于开展十四届市委第四轮村级巡察反馈意见问题(财务方面)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并派出排查小组对村集体企业财务监管缺失的情况进行摸排。
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责任村(社区)对其下属经济实体进行严格财务监管。责任村(社区)下属问题企业已分别于2020年8月、9月、2021年1月1日设立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机构,并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
(22)关于“工程招标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自查与排查相结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村(社区)对照巡察反馈工程招投标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安排工作人员到各村(社区)开展实地检查,现场对有关责任村(社区)进行教育,明确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机制,探索实施网上报名登记,实行线上进行招投标;加大违规招投标的处罚力度,不按规定执行且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镇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通报,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由镇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
三、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整改情况
对照十四届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镇党委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全面排查,深究根源。采取村(社区)自查、镇党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治学习、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队伍建设、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土地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该发现的问题决不疏漏。透过现象看本质,在排查出的具体问题基础上进一步深挖问题根源,找出问题出现的背后原因。二是立即整改,杜绝反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决不允许出现迟改慢改或打折扣的情况。针对问题背后的原因提出具体对策,通过强化领导,建章立制以及后期跟踪督办等方式,确保整改成果得到长期巩固,避免出现问题反弹的情况。
在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镇党委对照市委十四届前六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针对已整改完毕的问题,责任单位继续加强跟踪管理,坚决避免问题反弹;针对仍在整改推进的问题,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速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坦洲镇工作开创新局面
目前,我镇落实十四届市委第四轮村级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仍存在差距。下一步,镇党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长抓不懈,突出处理好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的关系,处理好集中整改与抓常抓长的关系,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巡察整改往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确保令行禁止。加强党对中心工作与战略工作的统筹与指导,强化村级党组织对村各项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二)强化党性观念,不断提升基层党建水平。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巩固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实现组织建设科学化、党员管理规范化、组织生活制度化、作用发挥常态化。坚持把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结合起来,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及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发挥好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三)抓好后续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善始善终。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坚持严字当头、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继续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加快进度,务求实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回潮反弹。
(四)推动成果转化,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将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问题的过程,变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过程,在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抓出整改实效。充分利用巡察整改契机,把问题整改到位,把精气神提振提高,把工作落细落实,把本次村级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落实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上来,运用到坦洲镇实施产业强镇、交通畅联、城镇提质、治理创优、党建领航等“五大工程”上来,凝聚成重振中山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的不竭动力,向广大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0-8663638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70号412室巡察整改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坦洲镇委员会关于第四轮对村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67,电子邮箱:zstzzb@163.com。
附件:1.中共中山市坦洲镇坦洲村社区委员会关于第四轮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中共中山市坦洲镇合胜社区委员会关于第四轮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3.中共中山市坦洲镇安阜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关于第四轮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4.中共中山市坦洲镇同胜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关于第四轮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5.中共中山市坦洲镇联一村总支部委员会关于第四轮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6.中共中山市坦洲镇群联村委员会关于第四轮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7.中共中山市坦洲镇裕洲村委员会关于第四轮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8.中共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委员会关于第四轮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9.中共中山市坦洲镇金斗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关于第四轮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中山市坦洲镇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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