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12日至2021年09月01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3941001001
招标编号: SSICAC12110733
建设单位:东莞市长安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长安镇霄边排渠片区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址:东莞市长安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38540212.99元
工程规模: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源头雨污分流、污水管网查漏补缺、错混接整改、截流井整治和雨水(合流)管清疏等,其中:污水管网查漏补缺约4705m,管径DN300-DN400;整改错混接点592个,错混接整改污水管约5442m,管径DN200-DN400;截流井评估整治29座;清疏排水管道5.24km(清淤量约684.40立方米)。
发包范围:长安镇霄边排渠片区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缺陷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施工图设计:包括与初步设计单位工作的衔接(含设计依据资料、成果文件交接等)、按本项目经发包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对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源头雨污分流、污水管网查漏补缺、错混接整改、截流井整治和雨水(合流)管清疏以及为完成工程所修建的附属设施、各类临时性工程等进行施工图设计(含涉及深基坑支护时的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安全设计专篇)及相关工作、做好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编制服务;完成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配合第三方审查、设计总体管理等,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2)工程施工:包括办理施工许可,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及相关手续办理,达到竣工验收移交标准,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工程结算,负责工程保修,负责施工阶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含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等)、专家评审论证等。(3)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及发包人对分包人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完成后的资料移交手续;完成招标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4)建设工程其他内容(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协调及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报建服务、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施工图审查(需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编制施工图预算(需委托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进行)、配合第三方审查、编制竣工图等。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保留调整上述工作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以项目未在上述列明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注:①属各省内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执行。)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注: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作为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其他
服务期限:计划总工期为105日历天(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图预算编制工期、施工工期),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9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21年09月01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8月12日08时30分至2021年08月18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到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许永强 0769-85531161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长青南路173号水利大厦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罗炳强 0769-22652033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其中施工方必须一家为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方、不接受多家施工方联合;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8、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我市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其他: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9、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购买招标文件。11、其他要求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长安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电话:0769-85531161;地址:东莞市长安镇。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9-22652033;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长安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2、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
3、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4、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5、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6、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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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封面(正、副本)-长安镇霄边排渠片区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pdf.pdf | 2021-08-11 16:21:30.0 |
合同册-长安镇霄边排渠片区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pdf.pdf | 2021-08-11 16:21:38.0 |
招标文件-长安镇霄边排渠片区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pdf.pdf | 2021-08-11 16:2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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