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22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3228002001
招标编号: SSBCPA12110683
建设单位:东莞市金地宝岛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常平镇新城学校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新城桥沥片区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576223000元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6698.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0832平方米(含地下车库),拟建设1号教学综合楼1栋,地上6层,建筑面积约41377.81平方米;2号文体馆1栋,地上6层,建筑面积约5224.26平方米;3号学生宿舍楼1栋,地上15层,建筑面积约22671.01平方米;4号教师午休楼1栋,地上16层,建筑面积约14580.23平方米;5号设备房1层1栋,建筑面积约367.17平方米;6号地下车库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15795.15平方米;7号门卫室/8号门卫室/9号门卫室/11号垃圾站/12号垃圾站均为地上1层1栋(共5栋);完善学校室外配套设施等。最大建筑高度为58.3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1377.81平方米,钢网架结构短边边跨为34.8m,混凝土梁最大单跨跨度为20米。(具体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设计文件为准)。
发包范围:常平镇新城学校各标段施工监理涉及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燃气工程、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白蚁防治工程、拆除迁改工程、临时用电、七通一平、各类监测检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它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不分等级(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1)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3)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常平镇新城学校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为39个月。其中,施工期暂定15个月(自发包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中要求的进场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暂定 24 个月,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工作期限以常平镇新城学校施工合同中各标段的工期和质量责任期为准,上述监理服务期限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监理进场通知书》后5日内进场完毕。监理维修配合服务期为交付后的6个月,交付后的前3个月,维修配合服务期内需要至少一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一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场;交付后的第4至第6个月,维修配合服务期内需要至少一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场,费用包含在本次监理招标监理服务费中,不再另行调整计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7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21年07月22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7月02日08时30分至2021年07月08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光明大道中云智慧城市产业园F栋301室(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售(联系人:谢工,电话:0769-22683380-828)(售卖时间为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王刚 0769-33244229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广场C栋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张博峰 0769-22683380-832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光明大道中云智慧城市产业园F栋301室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3、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关于公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8、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会上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9、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10、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担保。本工程接受的投标担保形式为:银行电子保函;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11、本招标项目试行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自主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制度,其中①评标入围方式:投票计分法;②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③定标方法:投票计分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金地宝岛房地产有限公司,电话:0769-88993262,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广场C栋6楼;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光明大道中云智慧城市产业园F栋301室,电话:0769-22683380。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金地宝岛房地产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2、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3、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6、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7、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8、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9、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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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附件:施工监理招标技术要求.pdf.pdf | 2021-07-01 10:30:43.0 |
常平镇新城学校工程监理招标文件.pdf.pdf | 2021-07-01 10:30:56.0 |
补充通知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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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镇新城学校工程监理补充通知(一).pdf.pdf | 2021-07-08 16:19: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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