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0年04月21日至2020年05月11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2161001001
招标编号: SSBCQC12010095
建设单位: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东江下游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莞城街道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248941500元
工程规模:新建截污次支管网长度31.01公里(DN400~DN1000),雨污分流管网长度是6.06公里(DN200~300)。
发包范围:包括新建截污次支管网/雨污分流管网及附属设施、管线迁移及现有各类路面/人行道/绿化拆除与修复等工程和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内容和范围为准),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工程监理与有关服务工作阶段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不分等级(1、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3、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服务期限:东莞市东江下游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莞城街道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 36 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2个月,保修期暂定24个月,具体期限以监理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缺陷责任期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05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室(12)
投标会时间:2020年05月11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04月21日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27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上述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报名(吴工0769-21662698)进行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并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杨工 0769-22100971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刘工 0769-21662698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寮步镇上底村上福西路4号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9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关于公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5、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6、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9、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10、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我市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11、投标担保金额:9万元,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注意:(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电话:0769-22100971,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1662698,地址:东莞市寮步镇上底村上福西路4号;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2、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3、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4、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7、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8、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9、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0、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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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仅供参考.doc.doc | 2020-04-20 16:08:52.0 |
技术标封面.pdf.pdf | 2020-04-20 16:08:18.0 |
0420发出稿-东莞市东江下游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莞城街道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监理招标文件.pdf.pdf | 2020-04-20 16:06: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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