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19年06月15日至2019年07月15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0065002001
招标编号: SSICQZ11909779
建设单位: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分校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万寿路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97635718.04元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22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831.362平方米,拟建1栋教学楼、门卫室、地下室(含停车库、室内风雨操场和报告厅)。
发包范围: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分校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设计:按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分校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预制构件施工图设计(含构件模具设计、构件保护、运输、堆放等措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建筑节能设计和基坑设计、人防设计等,做好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完成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等,须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2)工程施工:办理施工许可,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和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结合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质量和安全,采购材料、设备,编制施工图预算、实施工程施工、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以及配合财政部门竣工结算,负责工程移交和保修,除此之外中标单位还需负责完成所有的验收及相关工作。(3)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及发包人对分包人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备案和核准等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配合发包人和相关部门完成竣工结算,工程交付使用后的所有资料归档移交给发包人和相关部门的手续;完成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其他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或者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筑师不分专业一级与(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临时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即项施工项目经理,下同)的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1)须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本公告第3.2.3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4)如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则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1)须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本单位;(3)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3、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1)须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信息);(2)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本公告第3.2.1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5)如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则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项目的总工期为 380 日历天,其中:1、设计工期: 30 个日历天(不包含发包人对图纸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1)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 2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机构审查和发包人确认后 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完成修改调整的施工图报批稿和相关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备案手续;(2)配合服务期: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施工工期: 3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2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4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发包人规定竣工时间为准;施工工期以发包人规定的为准执行,施工图预算编制的标准(定额)工期仅作参考,承包人不得以施工工期短于标准(定额)工期为由要求计取赶工措施费及额外增加的赶工措施费,由投标人充分考虑,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07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室(11)
投标会时间:2019年07月15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06月15日08时30分至2019年06月21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6 号 窗 口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陈志荣 0769-22100971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高第街市民广场南楼516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周伟刚 0769-38894588-803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旁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均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各成员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组合后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并且各成员按其在联合体承担的任务须相应具备符合第3.1款规定的资质。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企业(含联合体各成员)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1)法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如相关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等信息的登记手续,以及上述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2)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须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好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备案的情况(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是否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备案”的状态为“是”,并且已登记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同时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登记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且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4、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仅要求具备施工资质并负责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具备)。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6、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在内)不超过 2 个,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的牵头人要求必须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负责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担任;(3)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负责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以及负责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7、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投标,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4项。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招标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以及与前述单位存在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单位,均不能参与投标。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9、投标人或联合体某成员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则该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10、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仅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备前述业绩要求。有关要求如下:(1)业绩证明资料的提交要求和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二“业绩要求表”及表后说明。1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 电话:0769-22100971;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69-22203133;招标代理: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69-38894588-803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2、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3、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5、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8、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9、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10、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1、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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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分校扩建工程总承包.pdf.pdf | 2019-06-13 15:10:38.0 |
补充通知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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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三)-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分校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EPC).pdf.pdf | 2019-07-11 21:44:45.0 |
补充通知(一).pdf.pdf | 2019-06-19 15:08:52.0 |
补充通知(二)-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分校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EPC).pdf.pdf | 2019-07-08 09:54: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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