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10月01日至2021年11月04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4263001001
招标编号:SSIDSC12110832
建设单位:东莞市大岭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工程名称:大岭山镇政府周边照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54921127.42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大岭山镇政府周边(西至莞长路,东达石大公路,北靠教育路,南临振华路)景观照明建设及相关的配电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安装LED洗墙灯、安装LED像素灯、安装投影灯、安装投影机、安装萤火虫灯、安装光纤灯、安装庭院灯、安装LED台阶灯、安装LED投光灯、安装投影机控制系统软件、安装音乐广播系统、安装铝合金线槽、敷设线管、敷设电缆、安装配电箱、建筑物立面装饰改造。
发包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大岭山镇政府周边照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设计:包括与初步设计单位工作的衔接(含设计依据资料、成果文件交接等)、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竣工验收配合服务、所需的专家评审(如有)、会务、电子报批、配合第三方审查、设计总体管理等。2)工程施工:办理施工许可,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工程内容的施工(含绿色建筑、工程保险(建筑、安装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白蚁防治)及工程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工程结算,负责工程保修,负责施工阶段专家评审论证。3)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及发包人对分包人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备案和核准等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则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配合发包人和相关部门完成竣工结算,工程交付使用后的所有资料归档移交结发包人和相关部门的手续;完成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与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接受联合体投标):(1)设计: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一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本公告3.2.3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参加投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25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04日15时0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21年11月04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0月0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3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致电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陈志伟,13266262957),通过线上支付及快递的方式出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黎文英 0769-85638366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陈志伟 0769-22998786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4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6)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施工方/□任意一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包括联合体牵头人,须按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款中规定的组合要求,且各分项资质的单位最多1名);(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确定,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承担对应分工任务成员的正式员工;(3)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5)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8)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9)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3)其他: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大岭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地址:大岭山镇月山路口;联系电话:0769-85638366。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1栋510室;联系电话:0769-22998786。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岭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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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封面.pdf.pdf | 2021-09-30 14:58:10.0 |
EPC合同格式(大岭山镇政府周边照明建设项目).pdf.pdf | 2021-09-30 14:56:37.0 |
招标文件-大岭山镇政府周边照明建设项目.pdf.pdf | 2021-09-30 14:55: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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