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25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4188001001
招标编号:SSAFGC12110812
建设单位:东莞市凤岗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工程名称:凤岗镇金凤凰工业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凤岗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49895533.24元
工程规模:凤岗镇金凤凰工业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包括金顺路、金富路、金兴路、顺晟路、金旺路、金骏路、金联路、金富路一巷、金富路二巷、金富路三巷和智谷路的升级改造,总公里数约为7.05公里,最大排水管径为DN300,最大给水管径为DN100;金富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其余道路为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20千米/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工程造价约49895533.24元。
发包范围:凤岗镇金凤凰工业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包括车行道破损修复、车行道拓宽、新建人行道及绿道等,破除现状破损混凝土路面、拆除现状绿化带、迁移行道树等,交通疏解及防护措施等;2、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志、标线的施工及迁移路名牌等;3、景观工程:包括健身设施、围墙翻新、垃圾收集亭的施工等;4、电力工程:包括道路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的施工,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破除原有混凝土板,拆除现状路灯、照明管道、通信杆,迁移摄像头、通信设备箱,现状电力井、通信井的改造及提升等;5、给排水工程:包括破除和恢复现状破损混凝土路面、现状排水沟清淤,新建雨水口和检查井、雨水口连接及提升现状排水井盖,新建消火栓等的施工;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具备国家相关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一级((1)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上述要求;(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05日至2022年03月16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25日15时00分 开标室(9)
投标会时间:2021年10月25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9)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9月30日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2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致电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黎工0769-22235950)进行线上支付领取招标文件、图纸、招标公告和相关资料,逾期不予领取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李富克 0769-87510118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黎玉青 0769-22235950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填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6、如果投标人未按本款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代理发出的招标公告纸质原件作为领取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7、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①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单项投标保证金;②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凤岗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话:0769- 87510118;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室;电话:0769-22235950。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凤岗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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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pdf.pdf | 2021-09-28 15:06:21.0 |
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pdf.pdf | 2021-09-28 15:06:37.0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 7.pdf.pdf | 2021-09-28 15:06: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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