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24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3895001001
招标编号: ZMAZMC12100139
建设单位: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樟木头镇金河社区新光路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河工业区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3242432.8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樟木头镇金河社区新光路升级改造工程,包括新光路及园区路,总长度874米,新光路起点接北侧的东二路,终点接南侧的滨河路,长度585米,路面宽度15米,两侧新建人行道宽度5.5米,园区路起点接西侧的厂路,终点接东侧的新光路,长度289米,路面宽度8米,两侧新建人行道宽度3.5米,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千米/秒。
发包范围:樟木头镇金河社区新光路升级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程,人行道工程,安装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建筑业企业资 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的 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08月28日 至 2021年11月07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8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21年08月24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8月03日08时30分至2021年08月09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致电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莫工,0769-22235950或13712091633),通过线上支付及快递的方式出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杜靖 0769-87783005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2号建设大厦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黎玉青 0769-22235950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室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150元
保证金金额:61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 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 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 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3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 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 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 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 关部门通报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 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8、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其它: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电话:0769-87702239;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2号建设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2235950;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2、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
3、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4、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8、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9、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10、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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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镇金河社区新光路升级改造工程.pdf.pdf | 2021-08-02 16:3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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